您好,安徽省宿州逸夫师范学校欢迎您!
  • 2022年荣获宿州市教育体育系统先进单位称号
  • 2021年学校通过省级B类学校验收
  • 宿州市教师资格考试中心
  • 宿州市首届文明校园
  • 首届“影响宿州”百强品牌
  • 宿州市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学校
  • 宿州市文明单位
  • 安徽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
  • 安徽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示范学校
  • 安徽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
  • 安徽省文明单位
  • 学前教育省级示范实训基地
  • 安徽省首批校企合作示范典型学校
  • 省级重点建设学校
  • 安徽省特色示范学校
  • 全国首批国防教育特色学校
  • 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单位
  • 全国职业学校德育先进单位
  • 全国职业学校德育先进单位
  • 全国职业技术教育系统体育工作先进单位
通知公告

安徽省宿州逸夫师范学校学生宿舍空调配电线路、水路改造等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来源:】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 2022-09-29】 【点击量: 字体大小

一、项目编号:AHHJCG2022015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宿州逸夫师范学校学生宿舍空调配电线路、水路改造等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枭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埇桥街道淮海路北苑大厦4单元402室

中标(成交)金额:389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安徽省宿州逸夫师范学校学生宿舍空调配电线路、水路改造等项目

施工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及清单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完工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执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省华建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埇桥区银河一路,联系方式:13155572088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安徽省宿州逸夫师范学校     

地    址:    宿州市职教园区         

联系方式:     0557-4087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安徽省华建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宿州市银河一路            

联系方式:       131555720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闫工      

电   话:   13155572088  

             

            安徽省宿州逸夫师范学校学生宿舍空调配电线路、水路改造等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