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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雨季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点击次数:1088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02日 作者:总务科 字体大小:
关于做好雨季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当前,我市降雨天气明显增多,已进入了洪水、泥石流、山体滑波等自然灾害频发和中小学生溺水、交通、校舍倒塌等事故的高发期。为确保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安全,现就做好雨季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及时采取雨季各项预防措施
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切实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的总体部署,切实做好雨季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隐患的全面排查工作。尤其要加强对农村边远山区中小学、幼儿园,地处低洼地段、毗邻山脚的学校和幼儿园的安全排查,及时消除隐患。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沟通信息,加强对雨季带来的各种自然灾害的监控,完善应急预案,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果断应对雨季带来的灾害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结合实际,针对雨季时节发生灾害的具体情况,迅速启动相应等级应急预案,果断采取处置措施,必要时可转移疏散学生、停课调课,确保师生安全。
三、切实防范学生溺水事故
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加强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安全工作的重心切实转移到预防上来,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生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建立课前安全教育制度,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各学校要在每周一第一节课前或周一学校升旗活动时开展十分钟安全专题教育活动,要教育学生不在无家长或老师的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在上下学途中不下水戏水玩耍,一旦发现同学下水游泳要及时劝阻,及时报告老师或周边成年人。并掌握基本的自护、自救技能,根据学生的生理特点,通过班会、宣传栏、专题报告、播放安全教育光盘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防溺水等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使其自觉远离危险地区。学校要进一步加强与家长的联系,通过印发《告家长书》、家庭访问、家长会等形式,加强学校与家长的沟通和联系,取得家长的支持和配合,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使家长在中小学生上学放学路上、节假日期间等脱离学校和老师监管的时段,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责任,对孩子进行教育和监管,共同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要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及学生上、下学途中有安全隐患的水域排查,设置警示标志,组织和动员全社会都来防止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
四、全力保障学生交通安全
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针对雨季路面湿滑,交通事故易发情况,主动配合公安、交通部门,加强对驾驶人员、校车和相关车辆的管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做到不乘超载车,远离“黑校车”,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〇一〇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