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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0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

点击次数:1247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06日 作者:招就办 字体大小:
皖教秘发〔2010〕46号
 
各市教育局:
    为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巩固和扩大中等职业教育的招生规模,促进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根据我省教育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和职业教育大省建设规划(2008-2012)的目标要求,我厅在汇总各市上报的高中阶段招生计划基础上,经综合平衡,确定了2010年安徽省分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见附件),现下达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落实。
    一、2010年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安排总量为77.4万人,本文下达计划73.4万人(未含技工学校4万人),其中:普通高中40.5万人,中等职业学校32.9万人。预计计划(含技工)完成后,全省中职占高中阶段比重为47.7%,比上年增加2.2个百分点;初中毕业生升学率为81.3%,比上年增加4.8个百分点。
    二、各市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职教大省建设,以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为目标,以巩固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果、提高质量和加强内涵建设为重点,进一步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推动高中阶段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各市要进一步加强对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的领导,要继续完善以市为主的中招工作机制,强化市级教育部门的职责,加大对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的统筹力度,进一步明确本地高中阶段教育的任务。要拓宽招生对象与范围,除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外,还要积极面向往届初中毕业生、应历届高中毕业生、返乡农民工、退役士兵等城乡劳动者开展中职教育。此部分招生计划另行下达。
    四、各市要深化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的管理体制、招生办法和工作运行机制改革,强化管理措施、招生宣传工作,统一组织实施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特别是深化中职管理体制改革,要打破地方、部门之间界限,整合利用现有各类职业教育资源,做大做强职教学校。各市应充分利用我省优质中职学校的教育资源,并将为非本市中职学校提供的生源纳入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学校所在市与生源所在市要提前做好衔接,努力扩大本市中职教育招生规模。
    五、各市要按省下达的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抓好落实工作,要将招生计划具体分解到县(市、区),并采取有效监控措施,切实加强管理,全过程地协调和推动本市高中阶段的招生工作。
 
                                          安徽省教育厅
                                       二?一?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