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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2010年普通高校幼儿教育类专业对口生实施方案

点击次数:1350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16日 作者:教务科 字体大小:
 
关于印发安徽省2010年普通高校幼儿教育类专业
对口招收幼儿师范(含中师)学校毕业生实施方案的通知
皖教秘〔2010〕107号
各市教育局、省属中职学校,有关普通高校,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0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10〕3号)精神,现将《安徽省2010年普通高校幼儿教育类专业对口招收幼儿师范(含中师)学校毕业生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抓紧做好招生宣传、生源组织及考试报名等方面工作。报考幼儿教育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文化课统一考试,专业课考试由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实施。有关专业课考试事宜,请与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联系(联系人:潘庆云,0555-8215015,电子信箱:18955532008@189.cn)。   
                                                                                                                                       二○一○年三月八日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幼儿教育专业知识,能在托幼机构从事保教和研究工作的教师、学前教育行政人员以及其它教育机构的教学、研究人才。
二、招生计划
招生学校具体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发展改革部门另行下达。
三、招生对象与条件
1.招生对象:纳入全省年度统一招生计划的应历届幼儿师范(含中师)学校毕业生。
2.报名条件:报名条件按照省教育厅教职成〔2010〕3号文件的要求执行。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3月20日至3月31日
2.报名地点及要求:应届生在学校所在市教育局对口招生部门指定的报名点,历届生凭毕业证书在户口所在市教育局对口招生部门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摄像、体检,并参加6月7至8日全省对口升学文化课统一考试。
3.专业课考试报名:参加幼儿教育类专业课考试的考生于2010年6月12携带身份证、文化课考试准考证到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图书馆3楼)报名,并按规定缴纳专业课考试报名费。
五、 专业课考试
1.科目:
音乐:钢琴(乐曲或练习曲)和唱歌(艺术歌曲或儿童歌曲)各占50%;
    舞蹈:即兴表演组合30%、自选舞蹈(成品)70%;
    美术:简笔画40%、儿童画或手工制作60%。 
    注:专业课考试所需器具考生自备(钢琴除外)。
专业课考试内容依据2010年《安徽省幼儿教育类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纲要》中有关要求。
2.考试时间:
6月12日 ,报到;6月13日( 8:00 - 12:00, 14:30 -18:00 ),专业(综合)课考试。  
考试地点设在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地址:马鞍山市湖西南路369号,联系电话:0555-8215015、18955532008,18955532772联系人:潘老师、刘老师)。
专业课考试结束后一周内,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将考生专业课成绩库光盘报送省考试院。
六、建档
省考试院根据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划定建档线,建档工作在分数线公布后进行,由考生所在市教育局对口招生部门负责。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上报省考试院后,不再进行销档。
七、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考试院统一组织下,在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达线的考生中,根据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要求,按文化课和专业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