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始实施特长生认定办法的通知
点击次数:1175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15日 作者:校长办 字体大小:
关于开始实施特长生认定办法的通知
各班、各教研组:
为全面提高学生素质,促进有特殊才能的学生向更高的发展水平迈进,根据学校培养目标和招生计划中关于特长生优惠政策的承诺,结合我校学生实际,经多方征求意见,学校制定了《宿州逸夫师范学校特长生认定实施实施方案(试行)》(具体内容另发)。望各班、有关教研组认真组织学习,切实领会《方案》的精神实质,积极引导学生按“合格加特长”的培养目标要求自己,苦练师范生基本功,努力拓宽学生的就业机会和发展空间。
另外,从即日起学生即可到各班班主任处申报(填写申请表),经科任教师推荐后报教务科。教务科在本学期结束前组织人员进行认定考核。
教务科
2009、12、15